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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至50岁女性要远离利巴韦林?"病毒唑"确实不能治感冒
2017-06-09 16:43    

近日,一篇题为《让18岁—50岁的妇女远离这个药,是每个医生的责任》的文章在网上热传。文章的作者是一名叫冀连梅的药师,她在文章中通过讲述自己的接诊经历,沮丧地感叹“科普了五年不要给育龄期妇女使用这个药,似乎一点作用没有,还是不断有人在使用这个药后发现怀孕,不得不中止妊娠”。她所指的药就是——利巴韦林,俗称“病毒唑”。

文章指出,在国内,利巴韦林是处方药,不少医疗机构都用来给大人小孩治感冒。但真相是,它不但治不了感冒,而且在临床上已确认为可致胎儿畸形。

网传文章截图

该文一经发出,引起不少网友热议,也有不少关注上海辟谣平台的网友留言对此进行求证。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经过查证后发现,文章所说并非危言耸听,使用利巴韦林这种药物时确实要警惕。

利巴韦林究竟是一种什么药?

资料显示,利巴韦林是一种合成的核苷类抗病毒药,20世纪70年代在国外上市,我国研制的利巴韦林于80年代上市。利巴韦林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等病毒性疾病的治疗。

记者在该药物的说明书上看到,针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特别提醒:已经有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因此,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

同时,说明书还特别强调孕妇禁用利巴韦林,也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食药监局通报:应重视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站在去年11月17日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1期),其中就提到了“警惕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

食药监局通报截图

该通报表示,利巴韦林有明显的生殖毒性,对胚胎也有明显的致畸毒性作用。此外,它还会导致溶血性贫血。在世界卫生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的数据库中,“有关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报告共8600余例,涉及不良反应26000余例次;其中不良反应表现为胎儿异常的有126例次,明确为畸形的有45例次,涉及多个系统的畸形;不良反应表现为肿瘤的有81例次;不良反应表现为溶血性贫血的有123例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利巴韦林的一些产品说明书中已对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尽的描述,但鉴于此品种临床应用广泛,使用量较大,相关专业人员要特别关注它的安全性问题。

专家:利巴韦林不可用于治疗感冒发热

近日,多家媒体都对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进行了相关报道。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药学部主任黎小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俗称“病毒唑”的利巴韦林,是一种广谱抗病毒药物。因为“病毒唑”的俗称,很多人错误地以为利巴韦林可以对抗各种病毒。实际上,它能对付的病毒是十分有限的。它最常见的滥用是用来治疗感冒和轻症手足口病。

上海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石浩强在他的科普文章《手足口病、感冒发热,利巴韦林是良药还是“毒药”?》中也提到,利巴韦林并不适用于常规的感冒发热、流行性感冒及普通病例表现的手足口病。上述情况下使用该药可能使患者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性提高,最终反而不利于病痛痊愈。但石浩强同时表示,长期、大剂量不合理用药是诱发利巴韦林不良副作用的主要因素。合理、规范使用的情况下,利巴韦林的不良反应还是可控的,不必将其作为“毒药”对待。

感冒了怎么办?专家认为,普通感冒属于自限性疾病,即不服用药物的话,通常7天左右就能痊愈。目前尚无针对普通感冒的特异性抗病毒药物,因此也没有必要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如果有鼻塞、流涕等症状,可以对症使用一些药物减缓症状。

(本文由宋慧协助校对)

来源:上海辟谣    作者:祖北辰    编辑:余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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