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题为“xx地区的人注意了,2017年驾照‘替人销分’新处罚出台”的帖子在朋友圈中热传,引起了不少车主的关注。网帖称,以往驾驶证扣满12分后,车主会去市场上找人销分。但从7月开始,交通新规将严厉打击这种销分牟利的行为。这条所谓的“新规”指出——“初次替人销分被发现:扣驾驶证半年,罚1000—2000元;再犯:吊销驾照,15日以下拘留和2000—5000元罚款,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传言截图
7月1日起就将实施这一新规,真的是这样吗?
记者查询近期各大权威媒体,均未找到相关报道。随后,记者登录公安部官方网站搜索发现,截至目前,公安部并未发布有关“2017年7月1日实施‘替人销分’新处罚”的信息。可见,网传消息不实。
近期已有上海、山东、浙江、广东等多地的公安部门对此辟谣。6月27日,山东诸城市公安部门“诸城公安”在公众号上发文表示,“2017年驾照‘替人销分’新处罚7月1日实行”系谣言。网传的“处罚新规”实际上是2015年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中新增的内容,但该条规定并未正式实施。
6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也在官方公众号上对网传的“替人销分新处罚”进行了辟谣,并表示近日网上出现的有关“7月1日要实施史上最严交规”的信息为虚假消息,所谓的“2017新交规”并不存在,请小伙伴们切勿轻信谣言。
那么真正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多地的公安部门表示,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行为是治安违法行为,行为名称是“提供虚假证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因此,代替实际驾驶人记分处理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且,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记者了解到,近期,有关“2017年7月起xx新规实施”的谣言层出不穷。一些自媒体号为了博取眼球,故意发布此类虚假信息,导致部分网友轻信了谣言。公安部门提醒网友,如果真有新的交通法律法规将要实施,当地的公安交管部门会提前通告,并明确实施日期,网友们应通过权威渠道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