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单位:杭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杭州市公安局      主办单位:杭州市网络文化协会、杭州发布
承办单位:杭州网

当前位置: 杭州网> 杭州媒体网站联合辟谣平台> 聚焦关注
害怕辐射不做医疗检查?二手烟、荧光饰品对孩子的辐射危害最大!
2017-09-27 08:36    

儿童胸部摄片的射线量仅为0.02毫西伏,超声和磁共振是完全没有辐射的,不能因为惧怕辐射而影响治疗,耽误病情。同时,中国有1.8亿15岁以下儿童深受二手烟辐射影响,远远超出本底辐射和医学检查。

“射线”是一个让普通人多少感到有点恐惧的名词。在临床工作中,不少家长对孩子是否会受到辐射影响感到焦虑与疑惑。我们生活的环境中到底有多少辐射?辐射是怎样影响健康的?婴幼儿是否更易受辐射影响?如何科学防辐射?近日,第17届亚洲大洋洲儿科放射学年会在上海举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影像诊断中心主任钟玉敏就生活中的辐射问题进行了解读。

辐射原来就存在于自然界

钟玉敏解释,其实我们俗称的“射线”,学名就叫辐射。“辐射存在于整个宇宙空间,宇宙射线、放射性氡气、核燃料、X光、岩石及土壤中的各种放射性物质、家用电器等都有辐射。”

据了解,辐射分为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一定量的电离辐射会引起基因或分子结构变异,破坏器官组织,对人体造成伤害。“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电离辐射包括家庭装修的大理石、花岗石;机场、地铁行李安检仪;乘飞机到达高空;医院的放射检查等。”钟玉敏告诉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日常生活中时常接触但不太了解的,“比如漂亮新奇的夜光手表、夜光矿灯、镶有某些宝石的首饰,甚至在香烟中,也含有微量的放射性物质钋210。”

正视辐射问题,无需紧张恐慌

既然辐射几乎无处不在,那么身处其中,我们到底会不会生病呢?研究显示,天然本底辐射导致的个人年辐射量通常在每年1至10毫西伏,全球平均为每人每年2.4毫西伏,我国平均为3.1毫西伏。大量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天然本底辐射水平对健康没有影响。

相对于电离辐射,电磁辐射更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各种电器、电子设备、移动通讯设备等装置,只要处于操作状态,周围就会存在电磁辐射。人们熟知的微波炉、手机、高压线、电脑产生的辐射就属于这一类。“电磁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学术界还没有定论。但就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癌症研究所展开的全球手机安全研究显示,使用手机与脑肿瘤之间没有明显关系。”钟玉敏说道。

她同时也指出,虽然电磁辐射对人体是否有害尚无定论,但做好辐射防护也是必须的。“比较熟知的防护方法有:远离辐射较高的地区;进入放射性污染严重的地区时用手帕、毛巾捂住口鼻,减少放射性物质吸入;穿戴帽子、眼镜、手套等有助于减少体表放射性污染;不要食用受到污染的水和食品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引起的辐射污染却被人们忽视,如年轻人喜欢荧光闪亮的饰品,大量吸烟以及二手烟也会使周围的人受到辐射污染,长时间看电视、看电脑、打游戏等都会增加人体接受辐射剂量。

正常医学检查不要回避,儿童更易受二手烟辐射影响

钟玉敏指出,儿童在医学检查中也可能受到辐射,但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不能因为惧怕辐射而影响治疗,耽误病情。“其实,儿童胸部摄片的射线量仅为0.02毫西伏,虽然超声和磁共振是完全没有辐射的,但这两种检查不能适用所有情况。”

当患儿必须接受检查时,如何防护才能减轻辐射影响呢?“尽量配合医生,确保一次完成检查,以避免反复检查而增加的射线量。”她建议,家长要保存好检查结果报告,在其他医院做过的检查在复诊时要主动出示。

相对于上述提到的辐射影响,日常生活中的不良习惯对儿童的辐射影响更应引起家长的重视。她直言,中国有1.8亿15岁以下儿童深受二手烟影响,香烟点燃后产生烟气,烟气中包含了大量的微小粒子,钋210和铅210喜欢附着在这些微粒上,从而进入到人体的呼吸系统中。“钋210会聚集在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分叉处,成为核辐射热点,持续危害人体健康。”可以说,二手烟对儿童的辐射影响远远超出本底辐射和医学检查。因此她呼吁,不在公共场所,特别是有婴幼儿在场的地方吸烟,可以有效减少辐射对孩子的影响。

除此之外,钟玉敏建议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可多让孩子参加户外运动或体育锻炼,以替代长时间坐在电脑或游戏机前,不仅可以增强体质,同时也是预防电磁辐射的有效途径;其次,外出回家后先洗手、洗澡,不仅可以防止病从口入,还能洗掉附着在衣物、皮肤上的放射性污染;第三,倡导低碳生活,各种家用设备在暂停使用时,关闭电源,不要让它们处于待机状态,虽然只产生微弱的电磁场,但长时间也会产生辐射积累。

 

来源:上海辟谣    作者:黄杨子 夏琳    编辑:钟一鸣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110366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05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浙网文[2012]0867-091号 |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11041366号-1
杭州网(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法律顾问: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马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