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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场监管局:吃益生菌能防治新冠肺炎属虚假宣传
2020-02-12 18:05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黄晓宇 记者 刘浩)针对近期有媒体报道,个别微商通过故意编造、断章取义等手法歪曲专家观点,将诸如益生菌类普通食品包装成“防治新冠肺炎”的药物,2月11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指出,任何食品、包括益生菌类食品,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均属于虚假宣传。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严肃查处。

针对该情况,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是严禁虚假宣传。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任何食品(包括益生菌类食品)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属于虚假宣传。

二是依法诚信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守法自律,不得借防控疫情之名,借机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功效,不得发布违法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食品对“新冠肺炎”有免疫、防护功效。

三是谨防推销陷阱。消费者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防控措施,积极做好个人防护,不轻信、不购买、不食用所谓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食品。广大消费者发现任何食品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特别是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四是从严查处违法。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并及时公布处罚结果。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广大消费者发现任何食品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特别是宣称具有预防或治疗“新冠肺炎”功效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刘浩 黄晓宇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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