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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大丰确诊病例与859人有接触?不实!
2020-02-21 15:16    

2月21日讯 (记者 朱国旺 郭文培)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然而有人却在网络空间捏造事实、撒播谣言、制造恐慌。为此,中国经济网推出中经谣言粉碎机系列报道,为公众还原真相。我们呼吁:科学防控,抗击疫情,做谣言终结者!

谣言粉碎机一:海淀医院多人感染、中关村公寓酒店新冠肺炎病人死亡?虚假信息!

近日,个别网民在网上发布海淀医院出现院内多人感染、中关村的公寓酒店出现新冠肺炎病人死亡的传言。

据海淀区卫生健康委20日消息,海淀区卫生健康委郑重声明,网上所传内容是虚假信息。自全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海淀医院院感防控到位,辖区各社区疫情防控周密细致。请广大网友从官方权威渠道获取信息,不传谣、不信谣。

谣言粉碎机二:北京友谊医院一产妇核酸检测阳性?排除疑似,妇产科门急诊已恢复!

近日,有网友传“北京友谊医院一名产妇检出新冠肺炎核酸阳性,妇产科急诊关闭”。

据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官方微博,2月18日,北京友谊西城院区妇产科病房发现一名新冠肺炎疑似患者,后经区、市两级疾控中心复核排除疑似。据悉,在等待疾控中心复核结果期间,为保证患者和医护人员安全和健康,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北京友谊医院暂停了妇产科门急诊,并采取了相应的隔离措施。

目前病房隔离已经解除,妇产科门急诊已恢复。

谣言粉碎机三:北京西城区政府“停摆”了?区长:目前运转一切正常!

针对网传“西城区某部门出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导致西城区政府工作停摆”的传言,2月18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西城区区长孙硕表示西城区委区政府机关目前运转一切正常。

据悉,西城区某部门的确发现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属于轻症,目前正在定点医院救治,69名密切接触者及高风险人员,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谣言粉碎机四: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感染去世?仍在抗疫一线!

此前有传言称,“武汉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向医院提起新冠病毒可“人传人”的事实,但没有获得任何回应,她只得要求科室的医护人员先戴起N95口罩,还曾被训诫。她一直默默工作在一线,而后染病去世。”

据澎湃新闻,艾芬2月20日中午告诉记者,自己好着呢,并没有感染新冠肺炎,现在仍在抗疫一线工作。网上的信息她也看到了,是谣言。

谣言粉碎机五:西南医大中医院住院部封楼、儿科门诊停诊?不属!

20日,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发微博称:“网传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住院部封楼、儿科门诊停诊的消息纯属谣言。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谣言粉碎机六:江苏省内所有卡点20日晚全部拆除?谣言!

2 月20 日,有传言称"“省内(江苏)所有的关卡取消了!这是紧急通知!全省内的所有卡点就要在今天晚上(20日)全部拆除!”

据现代快报:记者向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求证,这是谣言。江苏目前对交通采取的是分区分级管控,目前,13 个设区市均按照风险等级制定了自己的防控策略,如南京、泰州、扬州、淮安、常州、苏州、宿迁、盐城、镇江等地的市界卡口依然没有取消。

谣言粉碎机七:上海奉贤金水苑小区有重点地区确诊病人逃入?谣言!

据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20日消息:“网传“奉贤金水苑小区有重点地区确诊病人逃入”的信息系谣言。警方已找到相关发帖人,事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谣言粉碎机八: 仙桃胡场精神病院患者全部感染?不实!

近日,有传言称“胡场精神病院患者全部感染”“胡场精神病院确诊病人跑出去了”。

为此,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日发布声明: 该信息不属实,没有出现确诊病人出走的现象。胡场精神病医院是仙桃市一家民营精神病医院,2月17日,该院多名人员出现发热症状,经对130名在院病人、49名医护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及相关诊查,累计确诊新冠肺炎患者18例(在院病人16例、护工2例),目前均在市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其余人员按照新冠肺炎诊疗规范,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谣言粉碎机九: 果多美水果超市有员工感染?谣言!

近期,有传言称果多美月坛南街店有员工感染新冠肺炎。

20日,北京果多美水果超市分布声明称:该店人员全部通过防疫部门排查,专业核酸检测全部为阴性,公司无一例员工确诊或疑似感染情况。

谣言粉碎机十:成都新都大丰确诊病例与859人有接触?不实!

2月20日下午,成都市新都区委宣传部微博发文辟谣称:“近日,网络流传“大丰确诊病例与859人有接触”相关内容,经与区卫健局核实,此内容为虚假信息,不要听信,疫情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传播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三十二、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请广大网友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特殊时期,发现造谣现象及时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网上清朗环境,为阻击疫情贡献正能量。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记者 朱国旺 郭文培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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