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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钱塘新区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十项措施”及实施细则的若干要求
发布时间:2020-02-13 19:35:37

杭州网讯 为加强疫情精准防控,应对疫情形势变化,2月13日,杭州钱塘新区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调整“十项措施”及实施细则的若干要求。


一、加强分类管控

分以下人员类别加强管控。

1.劝返人员。来自湖北省、河南省信阳市和南阳市、安徽省安庆市、温州乐清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在杭州无固定居所、无明确工作的人员;2月12日24时后新进“杭州健康码”红码者。

2.集中隔离14天人员。卫生健康部门确认的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无法实施居家隔离的“杭州健康码”红码者;2月12日24时后无法劝返的新进杭“杭州健康码”红码者。

3.居家隔离14天人员。“杭州健康码”红码者;未申领“杭州健康码”来自湖北省、河南省信阳市和南阳市、安徽省安庆市、温州乐清市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对来自台州黄岩、温岭及温州的人员已实行隔离的,继续隔离,到期后解除。居家隔离不得采取锁门、封堵通道等粗暴方式。

4.隔离7天人员。“杭州健康码”黄码者;杭州以外非重点地区的回杭人员已在居家隔离的,继续隔离,到期后解除。

5.无需隔离人员。“杭州健康码”绿码者;未申领“杭州健康码”连续在杭14天以上的健康人员。

对入住各小区的人员,街道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并与行业主管部门一起落实对企业、房屋出租者的监管责任。对返岗复工人员,企业、房屋出租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其中,居住在企业宿舍的以及建筑业职工由企业负责监管;集中租住公寓的,由企业负责监管,属地街道、村(社区)协助;在村(社区)租住房子的,由企业、房东共同负责监管,企业协助街道、村(社区)加强日常管理,企业、房东负主体责任,街道、村(社区)承担属地责任。

取得黄码的外地员工,企业作出承诺的允许返杭,由企业落实7天的集中隔离措施;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除经核实已解除隔离观察的人员外,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杭的一律通知其延迟返杭;已返杭的绿码者不受限制,黄码和红码者分别实施7天、14天的居家隔离,由属地政府监管。

二、加强分区管控

依不同区域按不同要求加强管控。

1.钱塘新区下沙、白杨两个街道参照江干区继续保留封闭式从严管理,进行常规测温,对非本社区、村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

2.钱塘新区河庄、义蓬、新湾、前进、临江五个街道参照萧山区继续保留封闭式管理、卡口单向测温,着重加强对疫情重点地区人员管理,本社区、村庄、单位人员凭绿码或有效证件正常出入。

3.钱塘新区重点区域下沙街道东岸嘉园二区(2月14日前)、御观邸小区(2月15日前)、七格小区(2月15日前),白杨街道宋都晨光国际小区(2月21日前)、朗诗国际街区(2月22日前)继续保留封闭式从严管理,除进行常规测温外,原则上实行每户家庭每天由1名家庭成员外出办事。

三、确保人车通行

1.2月12日24时后,杭州健康码作为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市域范围内人员通行的电子凭证,所有入杭通道卡口实行扫码通行,实行“人员一码通”。扫码比对后为绿码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允许进入。各村、社区(小区)在实行严格管控的基础上,加快推行“亮绿码+测温”通行,外来人员需向小区管理人员出示个人电子居住登记凭证后通行。未申领杭州健康码人员,继续凭单位证明、企业复工证明、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通行。

2.实行货运车辆“一证通”。市域范围内,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专用车辆通行证、交通部门核发的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对车辆人员不进行人车核录,仅测温或核实健康码;未持证车辆,进行人车核录、测温检查。撤除市域范围内城市道路和普通国省道、县(市、区)际所有检查,仅保留高速公路入杭通道、省际和市际公路卡口以及桐庐县城南街道检查点。市域内实行高速公路出口单向查验,不得对货运车辆进行违规阻拦或劝返。

3.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卡口主要排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重点地区人员如有发热等症状的先送医院;如要进入杭州的,按杭州健康码使用规则管理,由属地政府负责监管。各入杭通道卡口不得以外地车牌、外地户籍为由一概拒绝人员、车辆入境。各小区不得随意阻拦在杭州购房的新杭州人、承租人出入小区。

四、推进企业复工

1.鼓励空气流通的沿街商铺、便民摊点在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经营,方便居民生活。

2.其他未及事项仍执行杭州市防控疫情工作相关指令、杭州市企业严格疫情防控有序推进复工的公告、杭州市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导则等有关规定。

3.全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城市运转工作,逐步恢复公交线路运营,实现疫情防控总体战和阻击战“两战全胜”。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娄晓涵 通讯员 糜利萍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