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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有炸弹”?反恐特警都出动了,竟是乘客酒后误机编造
2024-04-16 10:11    

编者按: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连日来,各地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教活动,积极利用典型案例讲解法律规定,宣传普及国家安全知识,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推出“维护国家安全·全国法院在行动”专题,集中展现各地法院特色宣传活动和优秀普法作品,推动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因酒后未赶上飞机

心中不满

为了发泄情绪

55岁的潘某

谎称飞机上有炸弹

导致飞机延误

101名旅客行程安排受到影响

4月15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缓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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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15时

被告人潘某某因未赶上航班

在北京市首都国际机场

与某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

为发泄不满情绪

谎称飞机上有炸弹

潘某某的行为

造成该航班全体旅客及行李

进行防爆检查及二次安全检查

经排查后未发现异常

航班延误约2小时

公安、反恐和特警支队及安保公司等

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朝阳法院认为

被告人潘某某编造

虚假爆炸威胁恐怖信息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依法应予惩处

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

认罪认罚

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根据潘某某犯罪的事实、

犯罪的性质、情节

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潘某某表示不上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飞行安全是违法犯罪行为。广大旅客要注意文明守法,如遇到航班延误、取消等突发情况,应当采取理智、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切莫一时冲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发泄不满情绪,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远程出行时,建议提前安排好时间,提前充分了解不同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行程。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李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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