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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10 10:00:00

昨日下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五十八场)举行,就近期浙江疫情防控工作作了通报。

截至12月8日24时,我省已连续175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报告;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4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7例,均由境外输入。

12月5日,江苏省无锡市通报一公司库存的进口冷冻去骨牛腩外包装经检测为新冠病毒呈阳性。浙江省立即组织杭州、宁波、湖州等7个涉事同批次产品流入地区开展应急采样检测、人员健康监测和消毒工作,将产品封存并作无害化处理。截至12月8日,已对相关产品及外包装、外环境和从业人员采样检测4975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广胜介绍说,我省将对通过浙江口岸进入或省外流入浙江储存、加工(分包)、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开展“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明确提出“四个不得”,即: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冷链食品溯源码的不得上市销售,切实将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

此外,我省积极探索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模式,以设区市为单位,按照存储总容量应满足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5日内流入总量的要求,合理布局设立监管仓。

发布会提到,由于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和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成华区先后出现散发病例,根据全省常态化精密智控机制要求,对被划定为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的来浙返浙人员,若无法提供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该信息的“健康码”绿码,将引导到当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此外,对新疆喀什地区、天津市东疆港区、滨海新区和上海市浦东新区相关街区来浙返浙人员,不再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李维和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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