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警巡查执法
#微博辟谣#【咸宁网安处置一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 行政拘留5日】6月26日,通城网安大队巡查发现,微信公众号“直播咸宁”发了一篇题为【“痛心!”疑似通城一小孩吃辣条身亡!朋友们都看看,不要再买卖辣条给孩子吃了】的文章,称“转各位家长,在家里小孩不要吃这个麻辣豆腐皮,麻辣鸡腿及辣条,有不法商家,加了工业添加剂,今天通城县石南镇贺家桥一个吃麻辣东西,吃死了一个小孩。”
经查实,该信息纯属虚假信息。据网安民警核查,郑某为了吸引更多粉丝和网友关注其微信公众号,采取移花接木的方式,擅自将网络上未经核实的信息,以视频加图文的方式发布在其建立的“直播咸宁”微信公众号上。信息发布后,有众多网民评论转发,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网传“通城县有小孩吃麻辣东西死了”系谣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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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辟谣#【网传“通城县有小孩吃麻辣东西死了”系谣言信息】近日,我市通城县内微信网民疯传一则消息:转各位家长,在家里小孩不要吃这个麻辣豆腐皮,麻辣鸡腿及辣条,有不法商家,加了工业添加剂,今天通城县石南镇贺家桥一个吃麻辣东西,吃死了一个小孩。经通城县公安局核查,近期无食用麻辣食品发生小孩死亡事件,且微信群传播的视频并非通城本地小孩视频,网传内容为谣言。
咸宁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网络非法外之地。大家在遇上类似信息时,要注意甄别,判断真实性,无法判断也无法求证的,绝不转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好和谐、文明、有序的网络社会舆论环境。
网安大队依法处理一起网络散布虚假谣言案件,违法行为人郑某(男,32岁 通城县关刀镇人),因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散布谣言,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咸宁网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网络非法外之地。大家在遇上类似信息时,要注意甄别,判断真实性,无法判断也无法求证的,绝不转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同维护好和谐、文明、有序的网络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