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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传播气象信息,切勿任性而为!
2026-08-29 18:00    

入汛以来,台风、强对流、雷暴雨等极端天气频发,防汛防台形势复杂严峻。为防范虚假气象信息传播,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市气象局,畅通多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净化气象信息发布网络环境。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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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案件移交函,反映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在网络上发布一则标题为“所有杭州人注意”的视频,视频包含暴雨期间车辆被水冲入车库、龙卷风来袭、水淹城区、狂风吹歪树木等画面,并配有“所有杭州人注意”“5月25日杭州”“开始疯狂倒水”等字幕和配音,地点定位显示为杭州市,短时间内获得2.4万余次阅读量。经核实,该视频系当事人为博流量故意剪辑拼凑的网络视频,内容与杭州本地实况完全不符,为虚假气象信息。

配图3

当时正值汛期和台风季,虚假视频误导性极强,极易短时间内引发大量网民浏览、讨论,扰乱网络舆论和社会公共秩序。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我市气象领域共有31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条相关规定。

接案件移交函后,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联动气象、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避免虚假气象信息进一步传播、误导社会群众,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危害后果及社会影响。该案系我市综合执法部门查处气象领域划转事项的首案,通过以案示警,发挥宣传教育作用,着力以严格执法保障气象信息科学、准确。

普法小课堂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统一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及时向有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通报;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一)擅自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二)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媒体未按照要求播发、刊登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

(三)传播虚假的或者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灾害性天气信息和气象灾害灾情的。

温馨提醒

各类企业及自媒体需遵守气象信息发布法规,从官方渠道获取信息,严禁编造、篡改虚假气象内容博取流量。请广大市民关注气象部门官方发布的预警预报,不轻信、不转发来源不明的气象信息,发现不实信息请及时向气象主管部门反映。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作者:通讯员 朱郅莹 记者 王川    编辑:徐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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